为加快完善全省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切实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环境,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精准谋划项目、主动对接汇报,全力向上争取项目资金。近日,财政部、住建部下达我省2024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7.94亿元,其中:安排资金2.23亿元,支持改造老旧小区4.39万户;安排资金2.56亿元,支持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3万套、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3.4万户、筹建公租房500套;安排资金0.32亿元,用于建设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住房1360套。同时,根据新修订的中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央依据各省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的绩效评价结果给予一定奖励,我省202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结果为优秀,获得中央财政奖励资金2.8亿元。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会同省住建厅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时将补助资金下达相关市县,依托“直达资金监控平台”,实现对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的支付、流向、使用等情况进行全程实时动态监控,并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制度,督促市县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按照工作(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保障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持续改善住房困难群众居住条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